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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社区矫正期间屡次无证驾车,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世界关注

发布日期:2023-04-13 19:11:04 来源:新民晚报 分享

新民晚报讯(记者 李一能 通信员 孙晓光)“他被拍到正在驾驶机动车,竟然多达16次!”明明已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社区矫正对象任某仍在驾驶机动车,其被拍频次之高令人吃惊。经过刑事执行检察监督,任某这名“手中无证心自证”的社区矫正对象,最终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图源:东方IC


(资料图片)

检察官由此个案顺藤摸瓜,借助大数据赋能,找到社区矫正监督新的切入点,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无证驾驶专项清查,不断提高检察监督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助力提升深层次社区矫正监督水平,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探索全新的工作模式。

知法犯法无证驾驶,撤缓收监

2021年2月,检察官在社区矫正日常监督工作中发现,辖区内一缓刑对象任某因驾驶证被吊销期间多次驾驶机动车,被处行政拘留10日。经刑执检察官调查核实,社区矫正对象任某于2020年5月13日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同时,因其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构成犯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020年6月10日,奉贤区社区矫正机构对任某进行入矫宣告,正式将其纳入监督管理。

在调查中检察官还发现,2021年1月25日至2月3日,短短半月,任某驾驶小轿车竟被高清监控拍到16次!综合相关证据,奉贤区检察院审查认为,社区矫正对象任某的行为符合撤销缓刑的条件,建议社区矫正机构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建议。2021年3月5日,区法院作出刑事裁定,撤销任某原判中的缓刑执行部分,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一年。

数据为眼,碰撞清查

被吊销驾照的社区矫正对象任某,其无证驾驶频次之高令人诧异,这一现象或许并非个例。检察官们讨论认为,与其事后被动监督,不如主动出击,将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与事后纠正相结合。从个案办理转向类案监督,检察官以任某收监执行案作为筛选参考要素,梳理出辖区内犯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的社区矫正对象名单,将之与公安机关电子抓拍数据进行碰撞,查询社区矫正对象是否存在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

在交警支队的协助下专项排查6次,查询192人次,又排查发现社区矫正对象顾某、张某等5人存在不同程度的无证驾驶情况,交管部门对其分别处以不同程度的行政处罚。根据排查结果反映出的问题,检察机关对情节严重的矫正对象向社区矫正机构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履职,最终顾某、张某被法院裁定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刑事执行检察,既是监督又是办案,为保障刑罚目的实现,检察官们充分利用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内部数据,联通公安、检察和司法行政等信息资源,查摆疏漏,完善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从而实现个案到类案再到社会治理的系统性监督。

数据赋能,精准监督

为深化该项监督工作,共同推动社区矫正规范开展,奉贤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三家单位会签《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无证驾驶专项清查工作的实施办法》。通过信息资源共享,借助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手段,建立监督模型,对本辖区社区矫正对象无证驾驶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筛查;社区矫正对象排查出确有无证驾驶行为的,由公安机关视情依法给予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社区矫正机构依法向原审人民法院或执行地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建议。

《办法》以数字化监督为手段,将公、检、司的责任落至实处,建立长效常治的社区矫正对象无证驾驶专项工作机制,构建无驾驶资格社区矫正对象“查管育”工作格局,加大个别化矫正工作力度,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同时,纵向延伸社区矫正监督,及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是否存在违法犯罪或者违反监管管理规定的情况,预防和减少再犯罪。

社区矫正对象无证驾驶情况执检监督模型的设计运行,是辖区社区矫正监督工作规范化、精细化和智慧化的有益探索。为深化矫正对象的在刑意识,奉贤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官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以“学法知法守法,顺利度过矫正期”为主题的在刑意识教育4场,受教育人数233人次。通过结合《社区矫正法》相关规定与实践中的违法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督促社区矫正对象严格遵守社区矫正期间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教育矫正。

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是检察机关针对社区矫正工作实行的法律监督,针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提出监督意见,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进行,促进提高教育矫正质量,有效降低社会面再犯罪风险。

奉贤区检察院将充分利用大数据手段开展社区矫正监督工作,提升社区矫正监督水平,持续关注解决矫正对象的脱管、漏管及再犯罪等问题,能动履职,探索创新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机制,维护矫正对象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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