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密集释放“零容忍”信号,今年来已有至少32家上市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其中,易事特(300376.SZ)迎来“双罚”,公司及原董事长何思模均被立案调查,曾因操纵股价被罚1.28亿元的昔日东莞首富又“栽了”。
资本市场从业人员骞军法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实际上信息披露等规则威力一直在,近年来执行力度更大、违规成本也在加大,但是许多企业的规范意识没提升起来。在全面注册制下,上市公司供给将加速,客观上迫使上市公司从被动迎合监管向主动加强自律转变。
A股迎来监管风暴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数据显示,截至5月11日,今年以来已有至少47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公司、大股东或董监高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相关公告,相比去年数量激增,同比增长近五成。
其中,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成了“重灾区”,多达32家,占比超过六成,包括易事特、特发信息、西陇科学、*ST红相、*ST大通、*ST辅仁等多家上市公司。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上市公司应当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跟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等法律也规定了对信息披露违规的处罚措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会受到监管机构处罚,不仅会对公司的声誉造成影响,也会损害投资者的信任,并损害投资者的知情权等相关权益,还会影响资本市场的公平交易秩序。
骞军法指出,上市公司出现合规问题,是内外原因综合导致的。信披违规只是结果,源于治理能力的缺失,是上市公司内控不足的外在表现。大多数信披问题上市公司会导致估值下降或经营困难。当然,通过监管干预,上市公司也有可能改善治理、提升管理能力。
昔日东莞首富再遭调查
值得注意的是,在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的上市公司中,易事特迎来“双罚”,公司及原董事长均被立案调查。
5月11日晚间,易事特披露的公告显示,公司及第一大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之控制人何思模,近日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受上述消息影响,5月12日,易事特股价大跌13.94%,最新市值约159亿元,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公司股东户数为10.37万户。
对于公司被立案调查一事,《华夏时报》记者12日多次电话联系了易事特,但均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天眼查数据显示,何思模是易事特原董事长,目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实控人。易事特坐落于广东省东莞市,由何思模一手创建,在公司上市之后,其身价也水涨船高。根据媒体报道,在福布斯2017华人富豪榜上,何思模曾以17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18亿元)的资产成为东莞首富。
不过到了2018年,何思模因违法操纵股价被证监会开出1.28亿元的“天价”罚单。被罚之后,何思模于当年6月卸任易事特董事长、总经理,由其子何佳接棒上任公司新董事长。
全面注册制下监管趋严
今年以来,随着资本市场进入全面注册制时代,执法震慑力进一步强化,监管加大了对证券违法违规行为惩治力度,资本市场幕后“黑手”遭严打,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财务造假等方面的监管正持续趋严。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肖飒告诉《华夏时报》记者,全面注册制之后,必然会激励更多企业跻身资本市场,将有大量地方国企上市。不过,有些企业职工对于信披不甚了解,或者理解还流于表面,高管对于资本市场的“红线”也没有深刻的认知。因此,要督促董监高人员加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和水平,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尤其是对于信披并不熟悉的企业经营者。
付建律师指出,全面实施注册制降低了上市公司的财务门槛、也降低了上市申请和审核的时间成本,上市公司的数量会增多。因此,全面注册制下要更加强调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责任,实行事后审核制度,这也意味着要落实更加严格的监管制度和退出机制,对信息披露义务的监管是其中重要一环。
由于上市公司涉嫌违法被调查,无辜蒙受损失的投资者能否进行索赔?付建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局立案调查、接受行政处罚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向公司索赔挽回因此造成的投资损失,并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骞军法则表示,对于出现问题的公司,国家已有法定的行政、刑事和民事责任追责机制。不建议投资者一味追究所谓历史责任来维权。毕竟对于投资者而言,上市公司恢复发展能力,比上市公司终止经营更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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